盛雯笛等的,就是村长这句话。
于是,盛雯笛说:“既然村长都这么说了,那好吧,我就不为难江献之了。只要这江献之在暑假期间,在我身边给我当跟班,我就不计前嫌了。”
对于村长来说,这简直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
村长感动坏了:“真是一个小天使。”
但是江献之却仿佛看见了盛雯笛身后长出来的狐狸尾巴。
江献之知道,盛雯笛肯定会想尽各种办法折磨他。
盛雯笛看着江献之,露出一颗尖尖的犬牙,说:“好了,你刚才应该也听到了吧?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佣人了。”
??不是跟班吗?
什么时候变成佣人了?
江献之:“你想干什么?”
盛雯笛嘚瑟地哼着歌:“什么我想干什么?我很好说话的。”
随后,盛雯笛又要了江献之的电话号码。
看着江献之那老旧的按键手机,盛雯笛十分鄙视:“真穷酸,这年头了,还用这种手机。”
江献之在心里说了好几遍冷静,才忍住心中的烦躁。
盛雯笛摆了摆手,随后对着江献之挥了挥:“好了,你先回去吧,等我需要你的时候,再给你打电话。”
江献之点了点头,以为这个小魔女总算是消气了。
然而,江献之刚走没多久,就突然接到了盛雯笛打来的电话。
江献之拿起手机一看,发现是盛雯笛打来的。
盛雯笛:“喂?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江献之:“怎么了?”
盛雯笛:“我饿了,给我买吃的。”
江献之差点气疯:“刚刚你怎么不说?我现在都回家了。”
盛雯笛:“你怎么能凶我?既然这样,就赔我鞋子!”
江献之:“……”
忍耐忍耐忍耐。
江献之吐出一口气,从江家门口找出一辆自行车。
江献之住在农村,农村晚上没有任何夜生活,自然也没有食物卖。
因此,盛雯笛想要吃东西的话,必须要去县城里买。
而骑自行车去县城,需要花上至少一个小时。
夏季炎热,江献之穿了一件白背心就出门了。
江献之骑车骑得很快,只花了四十分钟,就成功将食物买了回来。
他知道盛雯笛性格挑剔,所以买的,都是平日里江献之不会去喝也不会去吃的东西。
盛雯笛正在盛家宅子里等着。
盛雯笛躺在一张粉色的公主床上,穿着一件白色睡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