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刚走一步,就被江献之握紧了手腕,像是要将盛雯笛融进他身体里。
盛雯笛挑了挑眉,回头看江献之:“怎么还握着我的手腕?你知不知道,和你握手是多么的恶心!喂,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想想就起一身鸡皮疙瘩。”
已经达到目的后,盛雯笛用最恶毒的话去形容江献之。
盛雯笛要让江献之记一辈子。
江献之声音沙哑:“所以,盛雯笛,你说你喜欢我,全部都是假的?”
盛雯笛无所谓地说:“当然了。”
江献之:“你没有爱我,哪怕一分一毫?”
盛雯笛快速回答:“没有!”
而盛雯笛话音未落,就被江献之捧住脸,狠狠吻住。
湿漉漉的舌头蛮横地挤进盛雯笛的口腔,舔舐每一寸地方,仿佛要吸干净她全部的氧气。
叫盛雯笛戏弄他,叫盛雯笛那么坏。
盛雯笛:“!!!”
盛雯笛没有想到,江献之这个不要脸的,居然敢吻她。
盛雯笛用尽全力咬了江献之一口。
两人嘴巴里充满了铁锈味。
盛雯笛奋力挣扎了许久,才把江献之推开。
盛雯笛摸了摸被磨得胀疼的唇,心里顿时升起一股火气。
盛雯笛气得差点跳脚:“江献之,你疯了吧?你居然敢吻我!”
虽然之前,盛雯笛主动咬过江献之的喉结,但她可以咬江献之,江献之不能吻她。
江献之擦去唇角血,又将唇角的血舔干净,如同一匹饿狼般,凶狠地盯着盛雯笛。
江献之从小生活在农村,这里贫穷,寂寞,留不下任何东西。
也正如此,江献之从小就知道一个道理,想要得到什么,就一定要死死将猎物咬住。
江献之不会放手的,绝对不会!
盛雯笛见江献之那凶狠的表情,突然有些后悔,后悔招惹了江献之。
不过很快,盛雯笛就调整好了心态。
她后悔?
她可是傲慢的大小姐!绝对不后悔!
现在江献之越是表现得这么痛苦,她就越高兴才对。
对,就是高兴!
看烟花的第二天,盛雯笛就坐车离开了这个地方,回了城里的家。
因为戏耍了江献之,盛雯笛的心情很好。
如今江献之肯定气得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
江献之痛苦,她就高兴。
就算之后,江献之想要报复她,那也无所谓。
她狠狠的刺激了江献之,这种感觉真不错。
暑假过后,盛雯笛按部就班的上学。
盛雯笛学习极好,考上的是名牌大学。
盛雯笛是个作精大小姐,还是一个极其好面子的大小姐。
她不会像其他富二代那样,仗着家里有钱,就胡作非为。
在盛雯笛看来,那样做的富二代和蠢货没什么两样。
在大学,盛雯笛表现得十分优秀,拿了好几次奖学金。
盛雯笛在大学极受欢迎。
无数男人前仆后继的追求她,想要做她男朋友。
尽管盛雯笛是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并且有些作,但她的受欢迎程度,依旧高得可怕。
渐渐的,盛雯笛听到了关于江献之的消息。
“你听说了吗?江家从外面接回去了一个儿子。”
“江家?哪个江家?”
“就是京圈那个江家!”
“什么?他们在外面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是啊,听说是当年走丢了。”
“听说那接回去的人优秀得不得了,明明从小就没接受家族教育,居然很快就把上上下下打理好了,江家老爷子对他满意得不得了。”
听到这些消息,盛雯笛放下手中正在挖冰淇淋的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