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外甥媳妇用它来炒虫子,光是想想,汗毛都立起来。
这玩意的做法跟蚕蛹差不多,炸熟了放点盐巴调味就成了。
一兜子葛根虫都被钱小鱼给炒了,炒好的葛根虫,吃不完还可以放空间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吃就成。
葛根虫炒好后,钱小鱼把他装在清洗好的树叶上,淘了米煮一点比较稠的粥吃。
赵旭见她,一会从背篓里掏出一个油罐子,一会掏出小布袋子米,跟个变戏法似的。
他心里突突跳个不停,每次她要从背篓里往外掏东西时,他都会有意无意地挡住,汤宝顺的视线。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件事不能让别人知晓,至于因为什么,他自个都说不清楚。
钱小鱼自然不知道,他的直觉那么厉害。
水开后,锅里的米还是生的,需要用小火慢慢熬。
不过,米粥的香味已经飘出来,馋得汤宝顺更饿了。
他内心哀嚎,这丫头怎么做饭如此香。
炒虫子就算了,他忍忍就过去。
可是这,白米粥,他真的好想喝一口啊。
毕竟他们即使没逃荒,在汤家村时,也没有吃过白米粥。
这玩意可不是他们这些普通农户能吃得起的,也就是他媳妇生孩子时,他娘给他媳妇煮过,他偷偷跟着喝了一口。
那味道,至今他还能记得。
只是,似乎小鱼丫头煮的白米粥更香。
逃荒路上他外甥吃得这么好的嘛!
这种锅煮比较稠的粥,需要时不时地搅一搅锅底,防止粘锅。
半个时辰后,终于吃上了热乎乎的白米粥。
装白粥的容器是赵旭砍了竹子做得竹碗。
竹碗被热热的白米粥一烫 ,散发出竹子特有的清香。
钱小鱼一口白粥,一口油炒葛根虫,吃得这叫一个香。
赵旭也学着她的样子,夹起一只葛根虫丢嘴里。
嗯!不错,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味道,只有焦香味。
两人都没有说话,只顾着大快朵颐。
见他们吃得太香了,汤宝顺忍不住问道:“旭哥儿,这个真的好吃吗?”
这玩意怎么看都吓人,哪里像好吃的样子。
“不好吃,你别吃,”他还没吃够呢!就不需要多一个人跟他抢吃食。
他也不担心会饿到小舅舅,那么多白米粥,够他们三人吃上一天。
人就是这样,你要是一直劝,他们还不以为意,你越是不让他吃,他反而心里痒痒的。
汤宝顺夹起一只葛根虫,看了又看,深吸几口气,做了一堆心理建设,终于放到嘴里了。
天啊!这虫子太好吃了。
外甥果然不靠谱,都不懂孝顺的。
什么虫子不虫子,这是美味。
钱小鱼看着他的行动力,咋舌,果然吃饱喝足有精神啊!
之前那个虚弱的样子,看着就像命不久矣,没想到恢复的还挺快。
其实汤宝顺他和城墙下那些真正要死的人不同,他会狩猎一路上也没有太过缺少吃食。
再一个,他有大半的原因,是因为他先是和父母分开,后又被迫把妻女送到青阳城里。
不出意外,他以后就是孤家寡人,所以没了活下去的希望。
如今见到活蹦乱跳的外甥,他还要去接爹娘,说不得以后还有机会见到妻女,有了活下去的盼头,病就好了大半。
更何况,他原本就没病,有吃有喝,人也就恢复差不多了。
话说,青阳城里当官之人,心也太大了些,他们派出来得人,至今没有回去,也没人寻上一寻。
没人来找他们的麻烦,刚好能落个清净,她也好想一想进城后,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找到师父。
饭后,赵旭很是自觉的把锅灶拾掇好,未燃尽的木炭,用石头块子掩埋好,省得风一吹复燃,引发山火可不是好玩的。
钱小鱼则背着背篓,带着小灰灰,往前走了一百来米的距离。
偷摸进城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现下有时间,从空间里捣鼓点师父留下的药粉出来玩玩。
都说医毒不分家,他师父可是个有能耐的大夫,他那药房里也放着配制好的毒药。
钱小鱼,用意识查看他师父放成药的地方,轻车熟路的摸出两瓶药粉,药瓶上用红底黑字写着肠穿散、含笑两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