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快的速度,沈知知趴在她背上丝毫觉察不到,只觉得那背异常安稳。
“嗯,羡慕我什么?”背着一个人相当于负重一百斤,姜沫走得快但也不算轻松,还是有些吃力的。
沈知知双手搂住姜沫细长的脖颈,这会酒劲被风吹散了不少,尽管还是有点迷糊,但人安静了下来,说话也小声很多。
“羡慕你嫁给了砚庭哥。”
姜沫脚步险些一个踉跄,好在她底盘稳,扶了扶快要跌下来的沈知知,眉心一跳:“你喜欢霍砚庭?”
“啊?”沈知知不明所以。
姜沫抿了抿唇,额间落下一滴汗:“一个人是不能同时喜欢两个人的,三心二意是不好的习惯。”
她说的一本正经,像是封建时代的老夫子。
把沈知知逗笑了。
她捏了捏姜沫的脸颊,忍不住笑:“姜沫,有时候我觉得你很通透很聪明,甚至不近人情了一点。但有时候你又让我觉得你像是一块没有经过雕琢的璞玉,至纯至善,还有点笨拙。”
“……”姜沫神色顿了顿,心想如果沈知知知道自己在f州这的事迹,恐怕就不会这么想了。
她不是璞玉,她是一把刀。
沈知知絮絮叨叨的声音在耳边持续响起。
“我才不喜欢砚庭哥,他这人太冷了,脾气也不好,我怵他。”
姜沫赞同地点了点头,说的很对。
“但我知道,他对感情很忠诚,以前他养了一条狼犬,那条狼犬出了意外,他虽然不说,但我们都知道他肯定很伤心。哥哥劝他再养一只,砚庭哥不肯。他觉得再养十只都不会是贝贝。哦,贝贝就是那条狼狗的名字。”
姜沫安静听着,觉得去连家的路也不是很长。
“所以呀,我想他对喜欢的人应该也是一样的,谁要是被砚庭哥喜欢,一定会很幸福,因为可以拥有独一无二的爱。”
姜沫嘴角抽了抽,谁会被那种专治霸道脾气又差龟毛事多的人喜欢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她替对方祈祷。
“嘿嘿!”沈知知打了个酒嗝,歪头笑眯眯地在姜沫耳边说:“我觉得砚庭哥有喜欢的人了。”
“嘶!”
姜沫脚下猛地急刹,停在了路边。
这速度叫沈知知直接撞上了姜沫的后脑勺,疼的五官都扭曲成了一团,酒也醒了不少,她四处看看:“沫沫!连家离这里很远,怎么不打车呀?你这样背我不会累吗?”
姜沫瓷白的脸在夜色里看不清神色,半天才淡淡吐出一句:“不累,你困了吗?要不要睡会。”
“啊?那好吧,我睡会。”
话音一落,沈知知竟真的觉得困了,没说完的话也忘记说了,趴在姜沫背上安静地闭上眼睛。
姜沫眼底意味不明,一双眸这黑漆漆地,望不见底。
她又开始觉得这条路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