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0日,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的穹顶灯在“讯达商标侵权案”的物证台上投下冷光。
陆沉盯着玻璃展柜里的手机芯片,
指甲盖大小的金属片表面,
星型图腾正与他手腕的“建国”银镯产生共振,
每道纹路都精准对应着黑帆号3号舱的发光金属排列。
“请原告出示核心证据。”
法官的声音像块淬了冰的钢板。
“这是讯达手机的主控芯片。”
陆沉戴上白手套,
芯片在聚光灯下泛着幽蓝,
“经中科院高能物理所检测,
其成分与2001年7月15日黑帆号走私的发光金属同源。”
他抽出泛黄的走私清单,
“编号001至500的芯片,
每片都记录在这份明远货运的内部账本上。”
法庭后排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
周明远的脸色从铁青转为灰白。
他胸前的“明远”银镯突然迸出火花,
与展柜玻璃上的星型倒影重合——
那是三年前他在商业街奠基时,
偷偷植入芯片的外星科技标志。
“反对!”
周明远的律师站起身,
假发下的鬓角渗着冷汗,
“仅凭成分相似无法证明侵权——”
“是吗?”
陆沉冷笑,
指向芯片边缘的微型刻痕,
“这些编号‘my0715’,
正是周明远先生的勋章编码,
而‘0715’,
也是黑帆号3号舱的走私日期。”
他转向陪审团,
“需要我解释,
为什么走私金属会出现在国产手机芯片里吗?”
法庭显示屏突然切换画面,
国安局的监控录像清晰显示:
2001年7月16日,
周明远在明远大厦地下三层,
亲自将发光金属交给芯片工程师。
画面中,
他手腕的“明远”银镯与金属块共振,
发出蜂鸣。
“现在,”
陆沉抽出第二份证据,
“这是周明远先生父亲周大海的走私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