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醒来,窗外是北城空寂的天际线。
我给远在南方的周国良发了一条消息。
“配型成功了。十天后手术。”
三分钟后回复。
“谢谢你。念念。”
我没有回。但把手机在手里握了很久。
接下来的几天,事情一件接一件地推进。
首先是苏建国那边。
张远征律师以周国良为原告,正式向北城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
诉求很明确:要求苏建国返还三十年前侵占的312万元合伙资金,并按年利率计算利息,共计赔偿2.1亿元。
同时,诉状中附上了全部证据:原始合伙协议、银行转账记录、苏志明的书面证词、周国良的视频证词。
苏建国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据说砸碎了办公室里的一面玻璃隔断。
他的律师给张远征打电话。
“张律师,你们的诉求太离谱了。三十年前的事,刑事追诉期早过了——”
“我们走的民事。民事上,只要权利人未明确放弃主张,且能证明侵权事实——”
“312万的本金怎么算出2.1个亿?”
“复合利率。而且我们可以追加主张——苏氏建材的创办资金来源于侵占款项,因此苏氏建材的全部利润均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算——2.1个亿还是保守的。”
对方律师挂了电话。
第二天,苏建国通过中间人找到我。
他没有直接联系我——他拉不下这个脸。他让苏敏来传话。
苏敏的声音很疲惫。
“念念,大伯说——你到底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