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天里,我要做几件事。
第一,骨髓捐献的事。
我做了决定——捐。
不是为陆衍,不是为了舆论,不是为了周国良。是为了我自己。
我不想当一个见死不救的人,不管对方做过什么。
但捐献的时间和方式,由我决定。
我给王建国打了电话。
“王主任,配型结果我看了。我同意捐献。但有三个条件。”
“您说。”
“第一,捐献时间安排在苏婉婚礼之后。大概半个月后。”
“周瑶的病情——”
“半个月内不会恶化到无法手术的程度。我咨询过了。”
“这……确实可以等。”
“第二,在捐献之前,不告诉任何人。包括周瑶和她的家属。”
“苏总——”
“第三,捐献同意书上只签我的名字,不写我和周瑶的关系。”
“好吧。”
第二件事,苏家的事。
我约了苏家二房的苏志明。
他现在在加拿大。我打了一个越洋电话。
“二伯。”
“念念?”他很惊讶,“你怎么有我的号码?”
“二伯,有件事想跟您确认。三十年前,大伯跟周国良的事——您知道多少?”